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3年。建筑施工企业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遵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未发生死亡事故的,企业应当于期满前3个月向原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提出延期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申请表;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组织机构代码;
(三)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名单及证书;
(四)本企业特种作业人员名单及操作资格证书;
(五)从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以及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人员参加意外伤害保险有关证明;
(六)原安全生产许可证所有正副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