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施工总承包序列资质标准
施工总承包序列设有 13 个类别,分别是: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公路工程 施工总承包、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水利水电工程 施工总承包、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冶金工程施工总承包、 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机 电工程施工总承包、民航工程施工总承包。
1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分为甲级、乙级。
1.1 甲级资质标准
1.1.1 企业资信能力 (1)净资产 1 亿元以上; (2)近 3 年上缴建筑业增值税平均在 800 万元以上。
1.1.2 企业主要人员 (1)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10 人以上; (2)技术负责人具有 10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为建筑工 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 1 项以上本类别等级资质标准要求的工程业 绩。
1.1.3 企业工程业绩 近 5 年承担过下列 4 类中的 3 类以上工程的施工总承包,工程质量合格。 (1)高度 80 米以上的民用建筑工程 1 项或高度 100 米以上的构筑物工程 1 项或高度 80 米以上的构筑物工程 2 项; (2)地上 25 层以上的民用建筑工程 1 项或地上 18 层以上的民用建筑工 程 2 项;(3)建筑面积 12 万平方米以上的民用建筑工程 1 项,或建筑面积 10 万平 方米以上的民用建筑工程 2 项,或建筑面积 10 万平方米以上的装配式民用建筑 工程 1 项,或建筑面积 8 万平方米以上的钢结构住宅工程 1 项; (4)单项建安合同额 1 亿元以上的民用建筑工程。
1.2 乙级资质标准
1.2.1 企业资信能力 净资产 800 万元以上。
1.2.2 企业主要人员(1)具有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 5 人以上; (2)技术负责人具有 5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为建筑 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 1 项以上本类别工程业绩。
1.3 承包工程范围
1.3.1 甲级资质 可承担各类建筑工程的施工总承包、工程项目管理。
1.3.2 乙级资质可承担下列建筑工程的施工: (1)高度 100 米以下的工业、民用建筑工程; (2)高度 120 米以下的构筑物工程; (3)建筑面积 15 万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 (4)单项建安合同额 1.5 亿元以下的建筑工程。 注:建筑工程是指各类结构形式的民用建筑工程、工业建筑工程、构筑物工程以 及相配套的道路、通信、管网管线等设施工程。工程内容包括地基与基础、主体 结构、建筑屋面、装修装饰、建筑幕墙、附建人防工程以及给水排水及供暖、通 风与空调、电气、消防、防雷等配套工程。
2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分为甲级、乙级。
2.1 甲级资质标准
2.1.1 企业资信能力 (1)净资产 1 亿元以上; (2)近 3 年上缴建筑业增值税平均在 800 万元以上。
2.1.2 企业主要人员 (1)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10 人以上; (2)技术负责人具有 15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为公路工 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 1 项以上本类别工程业绩。
2.1.3 企业工程业绩 近 5 年承担过下列 4 类中的 3 类以上工程的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1)累计修建一级以上公路路基 50 公里以上; (2)累计修建二级以上等级公路路面(不少于 2 层且厚度 10 厘米以上沥青 混凝土路面,或 22 厘米以上水泥混凝土路面)150 万平方米以上; (3)累计修建单座桥长≥500 米或单跨跨度≥100 米的桥梁 3 座以上; (4)累计修建单座隧道长≥1000 米的公路隧道 1 座以上,或单座隧道长≥ 500 米的公路隧道 2 座以上。
2.1.4 企业技术装备 具有下列机械设备: (1)160 吨/小时以上沥青混凝土拌和设备 2 台; (2)120 立方米/小时以上水泥混凝土拌和设备 2 台;(3)300 吨/小时以上稳定土拌和设备 2 台; (4)摊铺宽度 12 米以上沥青混凝土摊铺设备 3 台; (5)80 吨以上自行式架桥机 1 套,隧道掘进设备 1 台。
2.2 乙级资质标准
2.2.1 企业资信能力 净资产 800 万元以上。
2.2.2 企业主要人员 (1)具有公路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 8 人以上; (2)技术负责人具有 6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为公路 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 1 项以上本类别工程业绩。
2.2.3 企业技术装备 具有下列机械设备: (1)120 吨/小时以上沥青混凝土拌和设备 1 台; (2)60 立方米/小时以上水泥混凝土拌和设备 1 台; (3)300 吨/小时以上稳定土拌和设备 1 台; (4)摊铺宽度 8 米以上沥青混凝土摊铺设备 1 台。
2.3 承包工程范围
2.3.1 甲级资质 可承担各级公路及其桥梁、隧道工程的施工。
2.3.2 乙级资质 可承担甲级以下公路,单座桥长 1000 米以下、单跨跨度 150 米以下的桥梁, 长度 1000 米以下的隧道工程的施工。
3 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分为甲级、乙级。
3.1 甲级资质标准
3.1.1 企业资信能力 (1)净资产 1 亿元以上; (2)近 3 年上缴建筑业增值税平均在 800 万元以上。
3.1.2 企业主要人员 (1)具有铁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10 人以上; (2)技术负责人具有 10 年以上从事铁路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为 铁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 1 项以上本类别工程业绩。
3.1.3 企业工程业绩 近 10 年承担过下列 6 类中的 4 类以上工程的施工,其中至少包括第 1 类所 列工程,工程质量合格。 (1)城际铁路、客货共线Ⅰ级铁路、重载铁路土建综合工程累计正线里程 200 公里;(2)2 座中长铁路隧道或 1 座长铁路隧道; (3)5 座单路 32 米且桥长 100 米以上的铁路桥梁; (4)2 个单项合同额 5000 万元以上新建或改建站场; (5)2 个单项合同额 3 亿元以上的总承包铁路土建综合工程; (6)1000 公里以上机械铺轨工程或 1000 榀箱梁架设工程。
3.2 乙级资质标准
3.2.1 企业资信能力 净资产 800 万元以上。
3.2.2 企业主要人员 (1)具有铁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3 人以上; (2)技术负责人具有 5 年以上从事铁路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为 铁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 1 项以上本类别工程业绩。
3.3 承包工程范围
3.3.1 甲级资质 可承担各类铁路土建综合工程施工。
3.3.2 乙级资质 可承担除高速铁路以外的各类铁路土建综合工程施工。